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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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在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
《民法典》规定,在协议离婚会有30天的冷静期,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目前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没有设立冷静期,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在协议离婚会有30天的冷静期,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二、离婚协议要公证吗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可能出于各种考虑有将协议公证的打算。但是,按照现有婚姻法律法规,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达成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不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在法院调解时存入卷宗里,这份协议书其实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基本上等于废纸一张。
而且民政局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受法律保护,法院调解时存入卷宗里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基本属于浪费钱的多余动作。
综上所述,离婚是需要设定一个冷静期的,因为有很多夫妻在生活中都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的离婚。我国今年新颁布的民法典就规定了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若是有一方不同意的。就可以在冷静期之后撤销离婚申请。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是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是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有些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起诉了我,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其实,不必担心。现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让当事人取件,或寄法院专用邮政快件,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 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即便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有的人认为,在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官不能判决离婚。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被告一方不出庭,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的,如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表现有起诉离婚的时候,对方拒不到庭,认为不到庭就可以不用判决离婚,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要满足夫妻双方判离的条件,则可以按照规定判离,而不会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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