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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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中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通事故拖车费用保险公司会报销。拖车费,一般认为属于施救费,保险公司予以报销,但必须有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⑴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⑵驾驶人醉酒驾车;
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⑷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综上所述,拖车费用也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保险公司肯定会赔偿,但类似于是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者驾驶人还没有取得驾驶证的,这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二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交通事故二审的期限是三个月,具体需要遵守以下规定来确定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上诉只要是提交上诉状,民事案件应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附本。作为上诉人,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用的。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本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仍应将案件按上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但不能另行组成合议庭按审判监督程序自行改判。因为当事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也就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二、交通事故上诉需要提交的材料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三)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四)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五)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六)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七)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纠纷,对于采取此种方式来处理纠纷的情形,若是对法院一审的判决不服,那么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带着证明自己满足上诉条件的材料,向法院提出上诉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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