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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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的有没有冷静期
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当事人等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此限制。如果说遭遇到**、遗弃等严重损害配偶权利的情形,另一方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
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小编想提醒各位,爱情容易婚姻不易,用法律手段反对轻率离婚,也保障离婚自由。但是,生活中没有100%完美的婚姻,法律上也没有100%完美的离婚程序。离婚冷静期,“冷静”二字考验的其实是双方对婚姻、对人生的态度。
二、冷静期满后,一方反悔变更离婚协议怎么办
登记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只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才可以适用该制度。如果登记离婚程序中的冷静期届满,一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产生其他意见和想法,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则不再符合登记离婚的适用条件,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增加,本质上不是在增加离婚的难度,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是在增加离婚判决的一个确定性。对于那些有挽救可能性的婚姻,给它多挽救一次的机会,虽然这个限制可能稍微增加了一些理性人离婚的成本,但是对于挽救不理性离婚的人,多少会有一些作用。
一、离婚案件民事诉讼费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4、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离婚案件原告起诉后多久缴纳费用?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综上所述,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起诉,原告准备上诉状及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受理后预交诉讼费用,离婚案件每件费用在50到300元之间,涉及到财产分割,离婚财产数额超过20万的话需要额外缴纳,按照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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