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开庭判决?
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开庭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时间,会视案件的情况来进行确定;
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3个月。
二、民事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案件移交给法院处理,那么代表着案件可以依法的开庭审理,但对于多久进行判决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时间,都会结合案件来进行确定,一般案件越复杂的所存在的时间就会越长,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同。
一、一审民事诉讼开庭程序违法指什么?
常见的流程违法包括:未予以被告符合法律限定的举证时限;未合法送达开庭传票给被告即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案件;漏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法律上讲究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流程违法将导致对当事人诉权的侵害,会出现不平等的情况,不利于实现平等正义。法院的审理程序,民诉法都规定的很详细,只要违反法律的规定,都是程序违法,程序违法的话,上诉到中院,是直接就发回重审。这是一审程序违法的后果。
程序违法的情况比较多,比如,需要公开开庭的,法院为公开。需要公开宣判的,没有公开。需要被告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没有通知诉讼当事人。没有提前对案件开庭具体情况进行公告。没有达到公告期限。案件开庭期间,没有给被告人最后的陈述机会,没有告知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没有在规定期间内出判决。合议庭组成人员违法(未回避等),应该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却用简易程序审理。等等。
二、民事一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依法向人们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递交起诉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审判人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5、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6、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7、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8、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9、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综上所述,法院受理民事纠纷,启动一审程序要做到合法合规,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法院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按照程序审理,就是程序违法,当事人发现一审法院审理程序有误,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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