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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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智力水平、能力都还未成熟,所以没有办法成为民法上面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个监护人来对他的生活和行为进行监督,保护,对他的权力进行代理,这就是监护人的概念。
(一)变更的原因:
1.在我国,通常来讲,未成年人是有法定监护人的,在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就是监护人,但是如果父母出现了意外,或者是没有能力和资格继续再担任监护人的话,未成年人也不可以没有人监护,此时就可以将法定监护人进行变更。
2.如果想要变更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话,条件必须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没有了监护能力或者是已经去世的情况之下,这是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能再继续担任监护的理由。还有一种情况是监护人丧失的资格,比如说虐待,遗弃被监护人,做出了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事情。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的话,那么监护人的资格是要被剥夺的,也就是要更换另一个监护人。
(二)变更时需要考虑的顺序:
1.如果父母丧失或者是没有办法再继续进行监护的话,可以按照以下的顺序由有能力的监护人进行监护,第一就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由于通常情况下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年纪都比较大了,所以在现实生活当中一定要考虑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问题,如果自己本身都需要人照顾的话,那是没有办法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的。
2.在第一选择没有办法监护的时候就可以考虑兄和姐,这里注意必须是年长的哥哥和姐姐,年幼的弟弟和妹妹,虽然也算是亲属,但是由于年纪较小,没有办法进行监护。只有当兄和姐都年满18周岁,自己有能力照顾自己,并且有能力兼顾他人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
3.如果以上近亲属都没有办法成为监护人的话,那么与未成年人和其家庭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是朋友,如果想要担任监护人的话,可以经过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同意,审查合格之后就可以担任监护人了。
4.由于在第三种情况之下,该监护人与未成年人的关系比较远,所以对于其资质的审查是比较重要的,以防在监护之后做出对未成年人身心财产健康不利的事情来,所以必须要经过当地的村民或者是居民委员会同意,如果出现了不同意见,两者争执起来的情况,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5.一旦法定监护人进行变更了之后,原来的父母就不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了,同时,新的监护人要承担起监护责任来,一切以被监护人的利益为导向出发,不可以做出损害其监护内容的事情来。
《民法典》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关于法定监护人变更,以其通常来讲变更的顺序,在整个的变化过程当中,还要考虑被监护人的意愿以及监护人之前的行为表现等等。所有的考量都是为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考虑,所以要慎之又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为了保障未成年人不收到侵害,我国对法定监护人制定种种条例,对于违反法律条例的监护人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一、我国的儿童监护人是户主吗?
户口本上的户主不一定是孩子的监护人,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各监护人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监护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的,与户口薄户主并没有直接关系。
二、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户主跟孩子的监护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可能在有些家庭当中,户口本上填的户主就是家里面年纪最大的老人,按照我国公民普遍的想法来说的话,户主一般在家里面的话语权是比较大的,除此之外也就没什么了,在法律上不会因为是户主的身份就去特殊照顾,户主有的时候都需要别人照顾,更何谈去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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