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物业纠纷类型有哪些方面?
1、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纠纷。部分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原因为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以此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手段。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
2、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目前较为突出,如前任和现任业主委员会对各自合法性的认同、相关资料的交接发生的纠纷;前任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前任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应管理资料等。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针对业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建议整改未果的情况下,通常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纠纷。
4、因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等。如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在电梯、屋顶、外墙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基站等所得收益,占有共有用房擅自出租及共用场地的停车收费等归属产生争议。
5、因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履行管理职责的纠纷。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修缮、房屋修缮费用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设立、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6、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纠纷。如小区内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被盗,有的属物业专门安排人员看管,有些发生在小区地面停放、无专人看管,业主起诉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职责,要求赔偿,导致诉讼。
7、前期物业管理纠纷。前期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开发商在物业交付过程中引发的争议,主要有开发商未移交或移交不清,图纸资料不全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受损引发的争议;开发商未兑现减免物业管理费、交付配套设施的承诺或存在延期交楼、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争议等。
二、物业管理纠纷成因
造成物业管理纠纷的原因很多,例如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已制定的有关法规可操作性差,未能合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合法地位,政府对其派出机构(如居委会)针对物业管理的责任和权限没能准确界定。从法律角度分析,引发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原因包括:
1、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使该行来年于比较被动的局面。有少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素质不高,缺乏现代化物业管理技能,日常工作中不能按合同、制度办事,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使一些本可以协商解决的矛盾激化。
2、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一种商品消费观尚未完全确立,虽部分业主已感受到了物业管理新体制的优越性,但也有部分业主还未真正理解物业管理,造成了对物业管理企业绝对服务和无限责任意识的扩张。有部分业主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经济义务、应由政府承担的治安职能、应由公用事业企业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能都归结为物业管理责任。
3、现行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及配套文件尚不健全。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设计上存在局限性,使业主大会的运作出协调成本高,沟通过程难的缺陷,由于缺乏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民主协商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4、开发遗留问题造成众多物业管理纠纷。目前物业管理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所引起,主要表现在:规划变更引起居住环境的改变;开发单位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物管配套设施;小区配套设施权属不明,如地下车库、物管用房等,工程完工,开发企业撤走后,问题甩给了物管公司,从而造成了物管企业与业主的诸多纠纷。
物业纠纷主要是这7种类型,产生这种原因主要是物业在管理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还有就是业主对物业的责任的无限放大,本因归政府或者企业承担的责任都归属物业的管理责任,还有就是很大部分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导致了物业业主之间的纠纷,比如小区的配套设施或者地下车库未按规划设计,开发商撤走后,问题就变成物业和业主的纠纷。
一、物业公司与业主纠纷怎么解决?
物业纠纷处理方式:
1、物业公司与业主先进行协商;
2、当事人可以找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调解;
3、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
二、物业纠纷仲裁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仲裁处理的一般程序是:
1、一方当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委员会于收到申请书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待定仲裁员。普通程序审理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员;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审理;
5、开庭: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
6、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
7、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物业纠纷诉讼的步骤是怎样的?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骤:
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到法院;
2、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辩状;
4、开庭:调查、辩论、调解;
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6、双方均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
7、第二审审理:制作二审调解书或下达二审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8、执行。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和业主发生纠纷,可以解决的方式办法很多,首先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看能否达成解决协议。协商无效的,再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居委会街道办等调解,之后的程序就是仲裁及起诉,如起诉,需要原告准备好诉讼材料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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