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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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冷静期只是用于协议离婚是正确的吗
这句话是正确的,依据《民典法》草案的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是协议离婚,并不适用诉讼离婚,申请离婚登记后,一方在30天内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反悔怎么处理
1、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适用。这种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分割协议与身份关系有关.不能忽视的是,财产分割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同样应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2、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反悔的处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赠与,但其与一般的赠与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的赠与行为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财产处分关系,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的一种方式,只有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
综上所述,我国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因此在最新通过的法律里增加了离婚冷静期这一条,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但是在协议离婚以后双方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反悔想要改变合同的内容是不可以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也要谨慎,婚姻不是儿戏。
一、离婚冷静期起算时间从哪开始?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
1.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准备好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6.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协商,办理登记时须是对财产分割真的已分割完毕,而不是为了尽快离婚,财产实际没有分割完,如果你是非常想尽快解除婚姻,建议你找个专业的律师找对方把财产问题尽早解决,不要因此而有所遗漏,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
三、诉讼离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定期开庭,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15日之内向上一级法院继续提起诉讼。
1、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2、定期开庭。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离婚冷静期的起算时间要从收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协议离婚要准备好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然后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定期开庭,不服判决的,15日之内应向上一级法院继续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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