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版权与汇编作品有什么关系?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及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以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规、股市信息、商品报价单等。
改编作品是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戏剧、舞蹈等作品形式。
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独自)享有,但其对著作权的形式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即对原作品改编应当得到原著作人的同意。
1、汇编作品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
汇编作品是在谁指导下,并以其名义汇编、出版的,谁就是汇编人。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如资料室、编委。实践中,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汇编人的较为常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者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汇编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汇编作品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意味着整个汇编作品的出版、翻印、翻译、销售等等,必须取得汇编人的许可。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是将巳有作品选择、编排、合成,因此,汇编时必须经原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汇编在汇编作品中的单独作品.有许多是已发表的作品。汇编者将其收入、汇编,是对作品的再次使用。著作权人在作品首次刊登时未附带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汇编者就可认为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作品。
3、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汇编作品是各个作品可分地集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一部新作品,其著作权归汇编人享有;其中可以存在、单独使用的原作品,其著作权由该作品的作者享有。原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作者有权决定作品的其他使用方式或途径,汇编人在汇编活动中除对原作进行有限的文字性修改或删减外,一般无权对原作作实质性修改。
对于汇编的作品,需要有一定的创新才可以,并且汇编的作品应当请求原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且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否则可能因此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进行赔偿,赔礼道歉等。
一、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
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于某一事件或事实的单纯信息。对此,各国著作权法都不给予法律保护。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 保护著作权的具体措施:
1、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
2、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查处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网站的侵权行为要进行坚决抵 制和治理,这样网络环境就会好起来。
3、还需要各地各级政府进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我们的各个地方职能部门严厉进行盘查,对于进行私自牟利的企业做出应有的制度上的检查,做出严肃处理。查处未经许可擅传他人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这样会很有效果。
4、原创作者要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平时要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文章原创证明,这样在维护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不仅仅针对本国的著作权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因此,如果著作权人所在的国家与中国都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那么其在他国享有的著作权也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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