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什么情况上市公司要暂停上市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出现第四种情形的,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三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止上市作出决定,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交易所或中国证 监会所作的暂停上市决定,在指定报刊刊登《暂停股票上市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续交易。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仍然应当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为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条出路,尽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 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1)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2)中国证 监会终止其上市的决定;
(3)中国证 监会要求的其它内容;
(4)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不过,目前中国沪深两市还没有出现公司摘牌的先例。
在中国《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中的要求,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要想上市,那必须要先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而在上市的过程中,出现了上述几种情形之一的,就会暂停上市,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终止上市。
一、因上市股本的确定引发的纠纷怎么起诉?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公司上市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
上市公司股本的确定问题其实是有具体的计算方法的,如果说上市公司的各位股东因股本确定引发了一些争执,那在公司上市阶段,股本确定问题最好还是能私下处理的就私下处理,起诉可能会对公司的上市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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