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公司多久不发工资为拖欠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拖欠工资的救济途径
1、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把实际情况给用人单位说明,请求单位支付工资。
2、你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此种途径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你的讨薪成本。
3、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欠薪,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4、如果还不解决问题的话,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5、如果劳动仲裁还不能解决问题,请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有的可能确实是单位经营状况不佳,发放工资的确困难;有的是因为用人单位被别人拖欠了货款等,资金周转不开。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不按时发放的就属于违法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其实就是关于用人单位如果无故辞退员工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去赔偿员工的一个内容,只要是签了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是不可以无故就解除劳动合同的。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