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动物咬伤人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咬伤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民事责任。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狗咬人的情况是需要由主人来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情况下有关费用的赔偿,是需要严格医疗机构的鉴定结果来进行处理,如果狗主人不予赔偿的话,那么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如果是寄养狗咬人谁的责任?
帮别人养的狗狗如果咬人的话那么作为代养人是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因为就法律的规定关于狗咬人事件的赔偿责任主要是有动物的管理人员来进行赔偿,而在代言的情况下,代养人就是动物的管理人员。
代养人承担,根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由此可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大多数场合,动物饲养人、管理人与所有人是重合的,但恰恰在寄养的情况下,其饲养人、管理人与其所有人相互分离。虽是朋友寄养的宠物,但作为饲养人、管理人仍然要对此构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另外,如有证据证明该损害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那么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二、狗咬人赔偿原则是什么?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不同情况下狗咬人有5种不同结果。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般性规定,既通常情况下,狗咬人,狗主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过错”一定要是受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能减轻或者免除狗主人的民事责任。
3、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要注意,对于受害人来说,不管是狗主人还是第三人的过错,受害人可以单项也可以向狗主人和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责任,狗主人可以再赔偿受害人之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4、被遗弃的狗或者因为狗主人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狗咬伤他人的,狗的原主人要承担责任。目前来说全国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动物饲养管理规定,要求狗主人拴狗绳等措施,如果狗主人未对狗主人采取安全措施或者狗无故脱离狗绳而造成他人被咬的,不管受害人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狗主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至于责任大小就要视当时情形划分,这个兜底规定也是为了督促狗主人尽到管理义务。
5、饲养的国家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他人的,狗主人一律要承担责任,不论受害人或者第三人是否存在过错或故意。因为不管情形如何,都是由于狗主人违反法律法规在先。
一般情况下在动物进行寄养的时候,如果发生了狗狗咬人的事件,那么是由代养人员来承担赔偿的责任。当然,如果能够有证据表明是由第三方的因素,或者是由被咬人自行的因素,从而导致了狗咬人的话,那么是可以减轻或者是免除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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