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离婚财产分配协议能否签订?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能签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二、离婚分割的是哪些财产
1、工资、奖金:
这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报酬形式,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也包括在内。
2、生产、经营收益:
生产、经营的具体形式很多,除办厂、设立公司、建立企业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与他人合伙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但凡在婚后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大多是作为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所产生的权力,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范围非常广,包括:
(1)有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有关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有关人们在一切领域中的发明的权利;
(4)有关科学发现的权利;
(5)有关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有关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
(7)有关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中的一切其他源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要求解除夫妻关系的话,主要就是包括有两种方式也就是可以共同到民政部门,再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申请离婚,或者是说当事人不能够达成一致的就到法院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提交离婚协议书的。
一、父母同住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子女离婚与父母财产没有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限于夫妻名下财产范围,
分割财产,要看财产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如果登记在父母的名下,那么就很难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如果是登记在夫妻名下,并且是婚后财产那么就是均分,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一方无权分割。
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
7、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认定。
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换、赠予、租赁、抵押、继承等,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中的各项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的重要物质财富。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婚后在该土地上修建了房屋且年限不长,分割财产时应注意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房屋价值分开进行处理。另外,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增值了,这部分增值的价值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在涉股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股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后不可避免的会牵扯到分割财产的问题,分割的财产要认定是属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的夫妻只能对于夫妻的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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