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小区物业纠纷怎么投诉?
可以向房管局投诉物业纠纷。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二、关于物业服务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告知、协助义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在当地的社会可能大多数的是对于物业方面的服务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小区内部的业主和小区的物业公司发生纠纷的话,地方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可以对此进行调解的,同时也可以选择到法院来进行诉讼。
一、和物业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和物业的纠纷应该首先是可以和物业公司来进行一定的协商,协商不成再去诉讼。
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或相关的规定过原则,所以加快立法的步伐,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对各类主体之间的责职进行明确,如何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运作,对物业管理行业中的不规范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更好为业主服务。
2、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好坏关键是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物业管理应当具有一支专业化的队伍。同时应当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严格实行资质要求,管理人员应当持相应的技术证书上岗。定期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业务水平。加大考核的力度,对于服务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适应岗位的要求要坚决下岗。
3、加大物业服务范围的透明度。对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向小区业主公布,接受监督。特别在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尽可能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不能出现含糊不清,过于原则的条款,以便双方发生纠纷时,才能有据可依,以防纠缠不清。
4、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要经常保持联系,物业管理公司要经常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改进服务中不足。业主在遇到问题时也要主动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提出自己的想法,物业管理公司要耐心进行解释,如双方发生纠纷要先行友好协商处理,或通过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
5、业主增加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业主往往由于没有充分证据来反驳物业管理公司的诉讼请求,所以败诉占大数。业主平时要注意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对相关的规定有所了解,同时要注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这对其在与物业管理公司纠纷的协调处理,增加法码,也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加大物业服务诉讼纠纷的调解工作。对于物业纠纷案件涉及面广、对象多。在审理时应着力从调解方式处理问题为主,以钝化双方的矛盾纠纷为目的,通过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法制宣传,解决认识误区,使双方清楚认识到自身存在不足,多做调解工作,谨慎判决。审理中不能完全拘泥证据规则,要多到现场看看,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判决时要查明事实,明确责任,避免处理不当引发更多的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一般物业纠纷争议类型指哪些?
1、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纠纷。部分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原因为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以此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手段。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
2、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目前较为突出,如前任和现任业主委员会对各自合法性的认同、相关资料的交接发生的纠纷;前任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前任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应管理资料等。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针对业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建议整改未果的情况下,通常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纠纷。
4、因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等。如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在电梯、屋顶、外墙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基站等所得收益,占有共有用房擅自出租及共用场地的停车收费等归属产生争议。
5、因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履行管理职责的纠纷。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修缮、房屋修缮费用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设立、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6、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纠纷。如小区内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被盗,有的属物业专门安排人员看管,有些发生在小区地面停放、无专人看管,业主起诉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职责,要求赔偿,导致诉讼。
7、前期物业管理纠纷。前期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开发商在物业交付过程中引发的争议,主要有开发商未移交或移交不清,图纸资料不全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受损引发的争议;开发商未兑现减免物业管理费、交付配套设施的承诺或存在延期交楼、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争议等。
小区业主如果和物业公司之间发生一些矛盾纠纷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当然在此之前的话也可以通过相对来说比较柔和的方式,也就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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