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认罪认罚不交罚款行不行?
认罪认罚中不缴纳罚金会被强制追缴。认罪认罚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要求签订的,签订时还不需要缴纳罚金。罚金是等法院判决。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检察院对认罪认罚案件审查哪些内容?
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有无因受到**、威胁、引诱而违背意愿认罪认罚;
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时的认知能力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3、犯罪嫌疑人是否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4、侦查机关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听取意见;
5、起诉意见书中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
6、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三、认罪认罚具结书包括哪些内容?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看守所应当为签署具结书提供场所。具结书应当包括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罪行、同意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内容,由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签名。
综上所述,检察院办案过程中,如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出具一份具结书,在未判决之前,嫌疑人不用缴纳罚金。等法院做出判决,如果一并判处罚金的,罪犯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对于无故不缴纳的,法院对其可以强制执行。
一、签了认罪认罚后多久开庭审判?
当犯罪嫌疑人在认罪书上签字后,没有法律规定具体什么时候开庭。人民法院在立案后,按照普通程序在两个月内就会判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该要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签认罪认罚书时要有律师在场吗?
认罪认罚律师辩护也是需要的。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在签认罪认罚书的时候必须要其辩护律师在场的,同时签了认罪认罚书之后还是可以进行反悔的,申请撤销认罪认罚书。然后让律师进行法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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