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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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欠债人的车犯法吗?
不合法。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自力行为,但该行为由于缺乏一定的程序,因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债务人不偿还自己的债务,要选择合法的行为进行催债,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查封等。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之为自力行为,又称自助行为或自力救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对其享有和行使的民事权利在受到非法损害或妨害时,以其力量(民事行为)加以自我保护的民事行为。权利人为保全自己的权利,不经过司法程序而以自己的强力对他人的人身自由加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加以押收或毁损,法律上允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由于任意拘束人身、扣押、损毁财物易引发更大争议或冲突,文明社会原则上禁止自助行为,但并非绝对禁止。财物自助,即民事主体对其权利损害或妨害的加害人之财物加以押、毁的民事行为,财物自助有合法占有财物的自助和强行押收损毁未占有财物的自助两种。
财物自助与公力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没收不同,也与非法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有性质上的区别。它的适用条件相对来说也是较为严格的,尤其是后者。
1、自力保护容易产生侵权行为,因为它往往成为某些加害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借口;
2、自力保护使用不当会激化矛盾,从而导致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3、过多的自力救济会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经济秩序,实际上是民事权利取得、享有、行使和救济的有序状态,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之下,这种有序状态可以因为民事主体对民法规范的自觉遵守和积极适用而得到有效维持,但是过多的自力救济,则可能给这种有序状态带来灾难性后果。所以,世界各国立法对自力救济都持谨慎态度,我国也不例外。就财物自助行为来讲,只有旅客住宿不付费、吃饭不给钱等小额债务,公力救助不能及时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强行扣押行为人的随身财物抵偿欠款。而对于一些大额债务,债权人没有当场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情况下,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必须依靠公力救助,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债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债权人不依靠公力救助,采取私自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手段实现债权,实施所谓的“自助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社会的秩序是需要法律来保障的,一码事归一码事,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欠款是一件事,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车辆是一件事,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将两件事情联合起来,将会扰乱社会的秩序。
一、还不起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如果债权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的,不管过了多少时间,仍可以由法院进行执行,法院的执行仍是合法有效的。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强制执行的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强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强制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强制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强制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时间规定是需要在半年之内执行强制执行,而且是从案件立案之后就开始计算的,如果法院不执行强制执行,可以向再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不管时间多少都是可以继续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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