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扣押欠债人的车犯法吗?
不合法。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自力行为,但该行为由于缺乏一定的程序,因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债务人不偿还自己的债务,要选择合法的行为进行催债,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查封等。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之为自力行为,又称自助行为或自力救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对其享有和行使的民事权利在受到非法损害或妨害时,以其力量(民事行为)加以自我保护的民事行为。权利人为保全自己的权利,不经过司法程序而以自己的强力对他人的人身自由加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加以押收或毁损,法律上允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由于任意拘束人身、扣押、损毁财物易引发更大争议或冲突,文明社会原则上禁止自助行为,但并非绝对禁止。财物自助,即民事主体对其权利损害或妨害的加害人之财物加以押、毁的民事行为,财物自助有合法占有财物的自助和强行押收损毁未占有财物的自助两种。
财物自助与公力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没收不同,也与非法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有性质上的区别。它的适用条件相对来说也是较为严格的,尤其是后者。
1、自力保护容易产生侵权行为,因为它往往成为某些加害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借口;
2、自力保护使用不当会激化矛盾,从而导致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3、过多的自力救济会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经济秩序,实际上是民事权利取得、享有、行使和救济的有序状态,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之下,这种有序状态可以因为民事主体对民法规范的自觉遵守和积极适用而得到有效维持,但是过多的自力救济,则可能给这种有序状态带来灾难性后果。所以,世界各国立法对自力救济都持谨慎态度,我国也不例外。就财物自助行为来讲,只有旅客住宿不付费、吃饭不给钱等小额债务,公力救助不能及时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强行扣押行为人的随身财物抵偿欠款。而对于一些大额债务,债权人没有当场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情况下,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必须依靠公力救助,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债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债权人不依靠公力救助,采取私自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手段实现债权,实施所谓的“自助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社会的秩序是需要法律来保障的,一码事归一码事,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欠款是一件事,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车辆是一件事,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将两件事情联合起来,将会扰乱社会的秩序。
一、拖欠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
遇到这样的情况,通常可以通过起诉的手段来将钱要回。相关诉讼程序如下:
1、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的债务。
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了债务纠纷债务人耍赖的不还钱,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如果确实是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就会扣押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用于归还债权人的借款。起诉需要缴纳费用根据财产的数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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