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违法**强拆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法**强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在违法**强拆案件中起诉之前,要先看拆迁主体是怎样的,类似于是商业拆迁,这时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若属于那属于政府部门组织的拆迁工作,应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征地工作给被拆迁户造成财产损失的,被拆迁户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违法强拆埋毁物品该怎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征收财产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违法征收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完全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实践中,出于对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考量,将被违法强拆的房屋恢复原状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赔偿主张。通常而言,被征收人可能得到的,就是赔偿金这一种方式。
二、强制拆迁规定
合法强拆分为“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行政强拆针对的是违章建筑,司法强拆针对的是合法建筑。
1.谁有权进行行政强拆——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有权进行行政强拆主体有乡镇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城管部门进行强拆,不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强拆。
2.谁有权申请法院司法强拆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规定,有权申请法院司法强拆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局。
行政强拆程序:
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自行拆除——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自行拆除,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司法强拆程序:
1.国有土地上房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当事人具有依法复议或诉讼的权利(复议期限60日,诉讼期限6个月)——到期后当事人既不复议也不诉讼,还不搬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集体土地上房屋:县级国土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当事人具有依法复议或诉讼的权利到期后当事人既不复议也不诉讼,还不交出土地的(复议期限60日,诉讼期限6个月)——由县级国土部门申请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不具有强拆主体资格,没有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强制拆除了被征收人的房屋属于违法强拆,我们可以依法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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