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各类案件通用)
申诉人 对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号 ,提出申诉。
请 求 事 项
事 实 与 理 由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 原审 书抄件一份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诉书供各类案件提出申诉时通用,用碳素黑墨水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何谓申诉
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申诉分两种: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二是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诉讼上的申诉,申诉人申诉时,可以请律师给予帮助。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还可以请律师担任代理人,代替申诉人申诉。对于非诉讼上的申诉,如果属于经济合同纠纷或者伤害赔偿等民事范围的问题,可用调解和仲裁方法解决的,根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对于其他问题的申诉,律师只能代写申诉书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见,却不能接受委托而担任代理人。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申诉书是在对法院判决有不服的情况下,然后走相关的程序,按照模板将申诉书写好提交上去。但是很多人都不会写申诉书,因为专业性太强了,其实这个时候就可以那个律师来写。
一、工伤赔偿申诉书应该怎么写?
1、首部
写明标题、申诉人基本情况、案由。
(1)标题。写明“行政申诉书”。有的写为“行政申诉状”,也可以。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在申诉人之后,应用括号注明申诉人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原审属一审程序的,注明是原告或者被告;原审属二审程序的,注明是上诉人或者被上诉人。在基本情况部分:申诉人是行政机关的,写明其全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
如果申诉人不只一个,则应依次将基本情况列明。
(3)案由。写明申诉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哪一个判决(或裁定)而提出申诉。具体行文可表述为:“申诉人×××(姓名)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年度)×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理由如下:”
2、正文
写明申诉请求和理由。
(1)申诉请求。
(2)申诉理由。申诉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即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3、尾部
写明申诉书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制作时间。附项部分的内容,一般应注明本书副本×份;书证一般指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书等。如果有新的证据,应一并附送。如果有证人,也应注明其姓名、住址等。
二、工伤赔偿行政诉讼申请申诉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对终审行政裁判的申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一)依法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
(二)有新的证据可能改变原裁判的;
(三)主要证据不充分或不具有证明力的;
(四)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
(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适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
(六)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七)行政赔偿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内容违反法律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并导致枉法裁判的。
工伤赔偿问题申请申诉的,意味着当事人对行政判决结果有争议,因为工伤赔偿是由社保机构支付的,社保机构是国家行政单位,社保机构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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