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刑事案件申诉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刑事案件申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刑事案件的申诉也不一定是发生在二审以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内没有提出上诉,过了上诉期后才发现了重大证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没有证据,公检法机关不会启动再审程序。
(一)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制作说明是什么内容呢?
1、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复查终结后作出复查决定时使用。
2、本文书由首部、申诉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申诉理由和请求、复查认定的事实、复查结论及根据、尾部七部分组成。如申诉理由比较简单的,申诉理由和请求部分可与案由和案件来源部分合并,在“向本院提出申诉”后写明申诉理由和请求。
3、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申诉人,一份附卷。
(二)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范文。
申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
(如由其他人代为申诉的,应写明代申诉人和被代申诉人的基本情况、代申诉人与被代申诉人的关系。)
申诉人× × ×不服× × ×人民检察院……(写明案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复查。
申诉人× × ×申诉理由和请求:……(申诉理由可概括叙述,也可分项表述)。
本院复查查明:……(写明复查认定的事实)。
本院复查认为,……(概括论述当事人的行为性质,是否构成犯罪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原处理决定是否适当)。
本院决定,……(写明决定事项)。最后结尾写上年月日(院印)。
(三)什么是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申诉,有两种用法: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刑事、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改判。二是非诉讼的申诉,是指公民对行政执法的执法不公或偏差不服,向有关部门申诉,不能将向领导机关的申诉称为“上诉”。 2.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3.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申诉人在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时,材料准备需要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等。对于申诉复查决定书不会写的,可由律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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