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小产权房离婚时归谁使用?
小产权房离婚时归谁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么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 ,离婚时如果涉及到有财产的分割都需要按平均的原则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没有产权的房子虽说双方没有所有权,但可以协商由谁来进行使用,所以,在处理时双方就要协商好,尽量以和平的方式来进行办理,这样才不会因此而引起各种纠纷。
一、农村土地怎样继承房子?
农村房屋的继承流程如下:
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继承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等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3、继承公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农村自建房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4、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继承登记。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二、农村自建房继续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农村自建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三、农村自建房继承办理地点和应缴费用
1、办理农村自建房继承公证手续的:需要到自建房所在地的区、市公证处。
2、办理农村自建房继承手续的:需要到自建房所在地的房产交易 。
3、办理四川农村自建房继承的所需费用:
(1)农村自建房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并且不低于200元。
(2)农村自建房继承办理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农村自建房评估费用。
对于法定继承人而言,虽然在继承房屋的过程之中,是不需要缴纳税额的,但是在实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过程之中,需要缴纳公证费、房屋评估费等相关费用,也即对于法定继承人,房屋继承的过程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其实是比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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