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
入股协议股东签字不可以由他人代签,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提交的材料中,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的,将涉及以下问题:
(1)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公司登记提交虚假材料的,登记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
(2)当事人的权益可能受侵害。大量实际案例表明,一些股东在设立登记时随意由他人代签名的问题成为日后自身权益被侵害和引起公司内部经济纠纷的重大隐患。例如,投资人由他人代签字的问题可能造成在股东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股权。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发生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问题的,应当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重新确认真实签名的手续。具体可到公证机构、笔迹鉴定机构等办理相关证明文件,依法确认当事人的真实签名,或者通过其他依法能够证明、确认有关签字、印鉴真实性的途径办理。
二、入股协议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入股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 年 月 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 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 平方米,店名 ,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 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 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 %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 %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 %(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每月 日为红利分配日;
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
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
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任何类型的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民事主体双方签字的,入股协议书也不例外。由于公司股东的变更材料,还需要带到工商局办理备案手续,故此若是入股协议并不是本人签署的,此时有可能会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此时材料的提供者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一、建筑分公司能否签订承包合同?
建筑分公司不能签订承包合同,其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是具有一定的授权,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现实生活中,许多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资质,就是个人挂靠,此时最好对外不要签订相关合同。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我们国家的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属于附属关系,但是并不意味着分公司的一切行为都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总公司的授权背书。包括有建设工程方面的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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