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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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产留给孙子或者国家应该怎样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孙子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爷爷有权把财产遗赠给孙子。孙子取得遗赠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如果还属于未成年,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虽有管理人的义务,但只能基于增加孙子利益的原则而为之,否则孙子可以不同意监护人的任何处分行为,包括使用诉讼手段。成年后孙子即可以自行管理该遗赠财产。
二、遗嘱怎么样有效
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18周岁以上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亦即具有遗嘱能力。
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也就是要求最终由遗嘱表现出来的内容与立遗嘱人内心关于财产及相关事务处分的想法相一致。
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如果遗嘱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包括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遗嘱就是无效遗嘱。如果遗嘱的内容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则应按有效的部分进行财产分割。
四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采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之一订立遗嘱。否则,即使内容合法,遗嘱也会因形式不合法而归于无效。
遗嘱应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如继承人员权益受到伤害时,应积极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递交这类案件的诉讼书和案件材料,我国的人民法院对这类遗产纠纷进行处理,合法的判决这类遗产的分配。
一、遗嘱监护可以排除健在父母的监护权吗?
1、不可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不可以变更给无血缘关系的的人。除非父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办理送养关系,可以将孩子的监护权变更给收养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2、一般情况下,父母健在是不能更改小孩法定监护人的,但当父母丧失行为能力时,可以考虑更改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度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知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
3、只要满足以上,就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更改监护人即可!父母是法定的第一位监护人.除非孩子的父母失去抚养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
1、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3、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回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身份不能改变,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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