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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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据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如果没提前,则不仅仅是工资会多算几天的问题,而是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上文可以得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同时,企业与劳动者均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否则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
一、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需要交个税吗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比如2.5倍,就不会受十二年的限制,这时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
二、兼职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者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势必会影响到本职工作。如果劳动者因为兼职工作的原因,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经济补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情形包括: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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