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在范围内可以同时支付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的不重叠。民事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三条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遭受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造成工伤,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告知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因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负伤发生下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按照国家规定:
(一)因工负伤治疗的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贴;
(三)协调区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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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