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标的物不存在的,属于无效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标的物不存在时,合同不成立,双方之间的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也不成立。
合同内容必须包括标的物。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不成立。
合同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1.缔约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商务中所谓的承包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发包主体与合同主体不同。发包主体为合作方签订关系。他们 实际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且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和承担,因此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就达不到当事人约定的目的,合同的订立也就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重新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共识。也就是说,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同意。所谓共识,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没有分歧的同一观点。
4.合同的成立应当有要约和承诺阶段的方法。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尚未被接受但仍处于要约阶段,则合同尚未成立。合同始于合同双方之间的谈判,并通过就合同要约及其承诺达成一致而生效。
民法典第502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合同应当经批准等程序的,依照其规定。未履行审批等程序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报批等合同义务的效力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审批等手续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等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470条【合同主要条款和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名称和地址;
(2)目标;
(3)数量;
(四)质量;
(五)价格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常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存在,否则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标的物不存在,那么合同自然不成立。在正常的合同中,至少包括标的物和价款以及双方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