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甲方(以下简称“供方”):
乙方(以下简称“需方”):
鉴于供方具备生产、销售防暑降温用品的能力,且需方因业务需求,需采购相应防暑降温用品,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描述
1.1 供方同意向需方提供以下防暑降温用品(以下简称“产品”):
(1)产品名称:__________
(2)产品规格:__________
(3)产品数量:__________
(4)产品单价:__________
(5)产品总价:__________
1.2 产品的质量标准:供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需方的要求。
第二条 交货及验收
2.1 交货地点:__________
2.2 交货期限: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完成交货。
2.3 验收标准:需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确认产品数量及质量无误后进行支付。
第三条 价格及支付
3.1 产品价格:本合同所述产品价格为含税价。
3.2 支付方式:需方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向供方支付货款。
3.3 支付期限:供方应在收到货款后______日内,向需方开具正规发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供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的违约金;
(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按照需方要求进行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供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导致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的违约金;
(2)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导致供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5.2 双方应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个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以上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