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劳动仲裁应在立案后五日内通知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将仲裁书的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有权据此提交答辩书。
仲裁被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了该权利。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是自己的权利,并因此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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