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混同用工工伤谁来赔偿?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呢,那肯定是要以劳动关系做支撑,或者是违法分包,或者非法转包。但实践当中,有些工友发生工伤以后呢,A公司不管,B公司不承认,C公司说不认识你,但是这十三家公司都在一起办公,三家公司交叉使用员工,三个老板相互认识,还有业务往来,是谁是你的劳动关系的主体,谁来承担你的工伤赔偿呢?简单分享一下啊。
第一种情况呢,有劳动合同优先劳动合同,有社保优先社保,但如果没有就是第二种情况了。
第二种情况呢,那就谁给你发工资就优先于谁。
第三种情况呢,三个工资都有发工资,那么就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工作安排、管理被管理的状态,经济上人格上的成熟性,多方面去收集证据,仲裁于其中一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第四种情况呢,三家公司都证明不了,你也不用担心了,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ABC三家公司存在混同用工的情形,导致工伤职工无法确认到底是哪个用人单位。
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定与关联公司,也就是混同用工的企业共同承担你的赔偿。总结为依句话啊,跟谁最近就找谁,如果找不到,就ABC三家公司一并仲裁,ABC三家公司那么相互举证,狗咬狗一嘴毛,咬出一家公司来承担,要不然三家公司就一并来承担,你看懂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