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上下班买个菜接个孩子,发生交通事故算不上工伤呢?上班途中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啊,非本人主要和全部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大家都懂,那么买菜接孩子也发生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呢?简单给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呢,我们要搞清楚啊,什么样情况属于上下班途中,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落个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第9号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以下情节,上下班途中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形,就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的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二种情形,在合理的时间内,安排于工作地、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三个情形,从事日常生活所需的活动,而且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四种情形,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合理的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这里有两个关键词,第一个就是合理的时间,上下班可能早一点晚一点,高峰期路上还要堵车等合理的时间。第二个词呢,就是合理的路线,比如说上下班途中顺路去买个菜,顺路去接个孩子,都属于合理的路线,所以呢,上下班途中接个孩子买个菜均符合上面的司法解释,符合交通事故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顺便解释一下啊,目前河南省啊,江苏省均已明确表示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从事日常生活所需的活动啊,均视为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可以是走路,可以是骑车可以是乘坐交通工具,您看懂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