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甲方(以下简称“老板”):【甲方全称】
乙方(以下简称“法人”):【乙方全称】
鉴于甲方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及投资实力,乙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作为幕后老板,乙方作为法人代表所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主体
1.1 甲方同意以其名义投资设立公司,并授权乙方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授权,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公司的运营管理。
第二条 投资及权益
2.1 甲方应按照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比例,向公司投入相应的资金、设备、技术等资源。
2.2 甲方在公司中的投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润分配、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
2.3 乙方在公司中的权益为法定代表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管理权、公司印章管理权、公司合同签订权等。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3.2 甲方应保证其投入公司的资源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3 乙方应保证公司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公司宗旨无关的活动。
3.4 乙方应妥善保管公司印章、财务资料等重要文件,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3.5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制止。
第四条 合作期限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合作期限】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
4.2 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第五条 合作解除与终止
5.1 在合作期限内,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5.2 在合作期限内,如甲方或乙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3 合作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以上协议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无误,自愿签订,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