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杭州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杭州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等。法人的变更是指在法人的存续期间内,法人在组织机构、性质、活动范围、财产或者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重要事项上发生的变动。
二、法人的变更包括哪些类型?
(一)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
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包括:
1、法人的合并,即将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成为一个新的法人。法人的合并又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前者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后者指一个法人归并到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
2、法人的分立,即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的法人。法人的分立又包括新设式分立和派生式分立。前者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的新法人。后者指原法人继续存续,但从中分出新的法人。
(二)法人责任形式的变更
如将有限责任公司变为无限责任公司,或将无限责任公司变为有限责任公司等。
(三)法人性质、活动范围、财产、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的变更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三、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法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
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公司的法人对于一家公司来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的法人也是可以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下进行变更的。需要注意的是,变更公司的法人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变更的流程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不满足条件的新的推举人,股东是有权不予通过法人变更的。
我国的教师可以担任公司法人。政策规定国家公务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老师属于事业编,不受公务员法的约束。
事业单位主要是国家从事一些服务性质的公益单位,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等之类法律只是规定了“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未见其他限制。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能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和处分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本单位的利益,否则会构成违纪或违约,要承担相应责任。一般地方政策要求不得经商的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条件,有以下8点的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几种情形,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如果存在以上8点情形的则不能担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国家法定是否规定老师能否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没有明确规定,因为法律只规定了公职人员不能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但是老人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规定了事业单位领导不能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所以说并没有明确这一规定,我们是需要及时的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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