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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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对外担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企业对外担保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企业担保合同
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1、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4、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5、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6、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7、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8、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9、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10、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11、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担保人资料:
被担保人资料: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由此可见,公司也不是不能对外担保,但是公司对外担保就意味着公司要承担还债的风险,而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问题是具有知情权的,所以,公司对外担保时必须要遵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否则担保行为是无效的。
1、在当地或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具体应根据该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选择)或网站上发表公开声明,要求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并表示此后公司的相关经营管理活动,自己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公司其他股东及管理人员冒用法定代表人代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应当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可以以快递形式发函给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提出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并要求限期变更法定代表人,并保留公司签收的证据、收回个人印章等;
3、发函到工商、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说明其本人已要求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并备案法定代表人签名,提醒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防止冒签。
因为公司年检、每月税务申报、提取银行款项等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对此类事项可拒绝签字;若发现有人冒充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公司其他股东对该事项不作任何形式的表决,法定代表人也无法履行任何职务的,在符合上述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解散公司,持股10%以上的法定代表人亦可以此对其他股东管理造成妨碍。
注:公司法第183条规定是对公司僵局出现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规定。
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任何股东在此时都可以申请公司解散,将使公司的经营处于不稳定中,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许多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为了避免出现此种情况,本条规定,可以提出解散公司请求的应当是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上述股东提出解散公司,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收到请求,应当受理,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解散公司的裁决。
5、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之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法定代表人持有的股权或接到书面通知未做答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对外转让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
由此若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管理,则其他股东将不可避免要与法定代表人协商。
最后,需要提醒当事人注意的是,非正常渠道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或将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应注意方式方法和保护自身权益。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公司的相关法定代表人想要辞去职务的话,那么必须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也就是需要将这样的一种意思表示传达到公司内部,可以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表公开的声明,也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寄送相关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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