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销售信托产品合同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信托产品销售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
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信托产品有哪些?
1、基础设施信托产品分类;这是一种风险较小的信托产品分类,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有政府信用作保障,甚至得到当地立法机关的认可,批准同意将信托计划还贷资金本金和利息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因此,此类信托具有风险较小,收益稳定、市场影响力大等特点。
2、房地产信托:这是最常见的信托产品分类,在产品设计中一般会把已建成房产或土地进行超值抵押,把房产建成后的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作为信托收益。随着国内房地产政策的调整,此类产品的风险较大。
3、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目前相对比较广泛的信托产品,有的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投向某个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间接的股权投资;有的则通过直接质押融资方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或者购买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实现股权投资收入,这类产品也通常辅助有相关的抵押、担保等信用增级措施,实现以股为主、股权 债权的信托产品系列。
4、其他类别:在近年的信托发展过程中,各种信托资金池的产品开始逐步发展壮大,但因为这些信托产品属于创新型业务,规模以及存续时间等都需要时间来验证,因此暂时归为其他类别。
信托产品虽然可以为投资者降低投资风险,但司法实践中信托产品的类型很多,不管购买哪一类型的信托产品,肯定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至于信托产品销售合同,无非也是标题、正文结尾组成,正文的条款要根据购买的信托产品的实际情况拟定。
一、信托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1、股东依法享有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股权信托有哪些特征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移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投资于公司股权。
(一) 最终以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初始信托财产可能是公司股权、资金或其他财产,如果信托财产是后两者,经过受托人的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将(逐渐)转换成为股权形态。
(二) 委托人可以是单一主体或是集合主体,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股权管理和处分权可以部分或全部由受托人行使。在股权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可能拥有部分股权管理和处分权,此时受托人行使股权的投票权和处分权时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受托人如果拥有全部股权管理和处分权,此时受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对股权进行独立的管理和处分。
(四) 股权投资信托是信托机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核心目标是投资回报,而不主要是对目标公司进行控制。股权投资信托的实质是资金信托。股权管理信托是信托机构“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股权,其核心内容是股权表决权和处分权的委托管理。
股权管理信托的实质是财产信托。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不管是想要进行股权转让还是进行股权信托融资,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由法律上的合法要件,这样,当事人在设立信托,准备进行融资以及股权转让的时候,购买方面只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来进行,那么行为都是属于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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