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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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债务由企业全部财产承担。如果法人代表作为出资人,不如实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权利造成公司损失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债务承担的方式有什么
(1)用公司的全部资产来还债,公司资产包括公司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厂房,机器,土地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债权债务等等。
(2)有限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力,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提供以下证据可避免承担债务:
(1)提供财务、会计方面的资料作为证据,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地税纳税申报表。
(2)申请法院对一人公司的财产状况,委托有关司法的会计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为证明一人公司的财产并未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况提供有效的证据。
总的来说,当事人在担任公司法人之前,应该先了解法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知道法人在公司中的真实作用,现在应该担任公司法人基本上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一般无手之类的不会担任名义法定代表人。
一、自己企业的企业法人是不是董事长
企业法人不一定的是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不是法人代表。
1.关于法人代表的规定:
根据施行的新《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新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范围,可以由公司章程来定,而不仅仅是指董事长。
2.关于董事长的规定:
1)对于内资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所以董事长不一定是出资最多的,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的制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就是几个出资股东共同制定;对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共同制定章程;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共同制定,但是必须经过创立大会通过
2)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3)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二、董事长和公司法人的区别
董事长和公司法人的区别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但董事长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不是法人代表。至于各方的权利,按公司法规定执行。究竟谁的权利大,这不是法律问题。任何人的权利都要受法律的制约,没有绝对大的权利。公司董事长就是公司法人/虽然是两个称谓但其实就是一个人。一般小公司的职务如下: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但执行董事和经理不能兼任监事.如果有董事长,则要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最少3人。 法定代表人不真正管理企业,有相应法律后果仍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的来说,公司法人不一定是董事长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可以清楚地知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当然也可以是经理级的人员。所以说,公司法人不得担任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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