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聘用员工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聘用员工劳动合同应当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原则之下签订。劳动合同制人员的法律管理是根据劳动合同当中所进行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
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
二、 正式员工等相关人员的解释规定是什么?
1、正式职工:是指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
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
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2、固定工:指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以及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3、劳动合同制工人: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
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英文单位正式聘用的员工还是临时聘用的员工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毕竟签订合同之后,就意味着必须要按合同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义务,日后发生一些纠纷的话也是可以到法院解决。
一、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符合什么规定?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劳动者是指达到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1、遵循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的首要原则就是其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章程。劳动合同内容上的合法指的是不允许出现色情、**、有损国家和社会利益等违法内容的表述,其次,在形式上的合法指的是签订过程必须合理合法,主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除兼职、短时工、非全日制人员)。
2、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劳动合同所体现的内容必须要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在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内,合同当中必须明确的指出雇佣者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务者、被雇佣者之间的劳动义务、劳动权利、劳动利益等内容,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只是对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务人员划定了一个最低标准的保障,双方只要都认同,并自愿签订劳务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是具有合法效益的,但有的情况是,合同合法却未必公平公正,所以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合情合理、公平公正。
3、遵循自愿和平等的原则,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之间不管是雇佣者、用人单位、劳务者、被雇佣者,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双方都有要求利益的平等权利,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不代表可以存在压迫、威胁、服从等不和法规的关系,若是采取不合法或者是极端的手段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具备法律保护的,这一原则是为了双方都能站在同一平台、同等地位来互相表达出各自想法和意愿的权益。再者,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是双方经过协商、探讨、交流之后,互相之间没有任何异议,想法达成一致才可以进行签订仪式或者签订章程,这一原则是为了保护双方各自意愿的权益。
4、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根据国家劳动法和其他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些相关事宜,进行充分的探讨、交流,在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这一原则最主要的就是“一致”,即意见上、想法上、意愿上等方面统一,这也是为了体现出公平自愿的原则,如果双方在意见上未能统一,那么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能成立也是不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问题,因为《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是对于劳动合同签订有非常明确的要求,所以必须要予以遵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遵守协商一致,自愿平等原则来签订。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