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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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外情离婚在一起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如果婚外情离婚在一起的话,那么进行起诉离婚的,出轨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关的精神损失费。同时还需要支付相关的物质补偿。
婚外情离婚赔偿,由无过错方在诉讼中提出赔偿,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起诉离婚还需要有以下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双方为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并且双方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起诉离婚的相关情形,然后由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来提出起诉离婚。如果起诉离婚当中女方处于孕期六个月内,则该离婚案件会不予上诉。
一、发生婚外情离婚应该怎么起诉?
发生婚外情离婚应该通过书写民事起诉状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申请。婚外情离婚财产也是应当按照平均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确定的,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之时可以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夫妻离婚时最需要处理的重要事项之一。在法院处理这类情况时,一般会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去分割共有财产,以下简要介绍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所遵循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同样适应。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是为了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减轻因父母利益分割带给子女的经济困难和心理负担。照顾女方利益则是为了体现实质公平,女方在现实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这是由客观环境和条件决定的,因此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会考虑到这种情况。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离婚有时是由夫妻一方有过错引起的,此时法院在判决时就要考虑到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比如保护家庭**受害者,受虐待或遗弃的一方的利益,多分给他们财产,而对于过错者,法律规定可以少分财产。
4、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法院在考虑处理共同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到这些财产要物尽其用,对双方离婚后尽快展开各自的新生活都有好处。比如房屋归属,谁拥有房屋,谁用金钱补偿,可能会考虑夫妻各方现阶段或接下来的时间的个人发展规划来综合考虑。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一点是最基本的,分割共有财产仅局限于夫妻两人之间,不能够影响到其他人或国家社会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外情如何调查取证
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音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音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发生婚外情的话,夫妻其中的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并且通过诉讼或者是通过协商离婚的方式都可以,如果要注重情况的话,肯定是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有证据材料,这样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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