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合同法有证房被强拆怎么维权?
(一)强拆之前
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当事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维权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取证,但是像项链、手镯这种体积小、价值大的物品就很难证明其存在。而当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应证据,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房屋真的被强拆,那就会成为一堆废墟,屋内屋外环境、室内装修、布置等都无法还原,那后期如果申请赔偿,我们就无法举证。
因此,如果房屋可能遭遇强拆,被拆迁人最好能提前对屋内屋外环境进行录像,作为证据保存好。
此外,为了方便后期维权,被拆迁人最好也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这样万一真的发生强拆,后期在维权时能作为申请赔偿的依据。
(二)强拆之时
如果拆迁队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交给警察处理,并保留好报警的电话记录。虽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强拆,但是否报警、警方是否作为对我们后期维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警方的出警记录是认定强拆主体、时间的重要依据。即使警察不出警,我们后期也能起诉其不作为。因此强拆来临时,报警是十分必要的,当事人千万不可忽视!
此外,如果拆迁队到达现场后实施强拆,在保证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对强拆现场的情况进行记录。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留证据,方便后期维权。
(三)强拆之后
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拆的赔偿标准有什么?
《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如果被强拆的话可以向强拆方要求赔偿房屋损失费;暂时安置费;停产停业带来的经济损失等赔偿标准的。如果对方不赔偿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
第二步,调查程序
第三步,决定程序
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没有建筑资质的单位所构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违规的建筑物都属于违法建筑。虽然是违法建筑,但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也不能随便拆除,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要遵循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来拆除。
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章建筑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是执法人员在执行拆迁的时候,一定要懂得利用合法的程序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执法人员没有任何的手续就强拆的话,那么作为公民也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不管是公民和执法人员一定要懂得遵守法律。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作出息息相关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遇到了相关的房屋拆迁的情形的话,是要严格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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