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法律规定民事裁定可以上诉吗?
法律规定民事裁定可以上诉。
1、一般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2、根据您的情况,估计对方是另行起诉,不是重复起诉。
3、现在执行阶段的,您可以申诉处理或找检察院进行抗诉。
4、具体到底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请面询当地的律师看看判决书后再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怎么办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针对民事裁定的话完全是可以上诉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是裁定书是自收到之日起的,10天之内可以上诉,民事判决书是自收到之日起的,15天之内可以上诉。
一、公民打官司律师费用谁出?
一般是谁委托谁负担,法律认为,是否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必须行为,但在下列案件中,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负担:
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交通事故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律师费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样。
二、律师费的规定是什么?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想在诉讼过程当中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是可以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完成诉讼过程的,并且这个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由委托方来进行承担,因为这个主要还不是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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