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物业保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第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即业主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第二,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
第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双方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四,提起诉讼。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二、物业纠纷处理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当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不妨向小区所在地的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价局、土地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这样可避免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所要耗费的人力和物力。双方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式。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
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抗辩理由集中为两类,一类为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因而拒绝交费。在此类抗辩中,业主多会将小区环境照片作为证据提交,并对物业服务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长篇大论;另一类是不承认和物业公司的合同关系因而拒绝交费,主要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形成的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的事实服务合同关系,还有的是由于没有设立业委会,委托当地基层组织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因为证据规则、举证责任及有关物业服务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抗辩多不能成立,审判人员会在庭审过程中进行释明,有的业主表示接受,有的则对抗情绪激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物业保证服务方面的合同如果发生一些纠纷的话,那么一定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不管是通过调解还是通过协商,双方当事人必须要能够达成一致,否则就可以到法院起诉。
一、邻里出现纠纷物业不管合理吗?
物业公司有责任协助业主调节邻里之间的纠纷。虽然物业公司没有处分权理,但是协商的事情必须要做到。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您在投诉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证据的收集、整理;重点搜集物业公司未按协议履行的相关证据,证据要充分完整;
2、针对物业公司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该部门系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3、投诉应当注意尽量不要采用口头投诉的方式,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
4、如投诉无法解决争议的,建议您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二、《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条例
第25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换言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时,已经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了买卖合同的构成部分,业主认可由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据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业主应当履行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
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小区邻里出现纠纷,物业应该先作为中间人就双方的矛盾协商解决,以不伤大和气为原则。如确实解决不了,可以请小区居委会调解。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上诉调解。了解《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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