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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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车牌期限是多长时间
机动车临时牌照的有效期最长为90天,只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车辆可以获得有效期为90日的机动车临时牌照。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临时号牌的使用规定是怎样?
一、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
(一)属于《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三)属于《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四)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综上所述,新车取车后拿到正式驾照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可以申请临时驾照,可以上路行驶,但应该是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许可证也有相应的有效期,有效期已过。之后就不能再使用了,否则上路是违法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公路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违法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规定:超限10%以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但对超限3次以上,责令卸载并处300元以下罚款;
超限10%以上20%以下,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限20%以上30%以下,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超限30%以上40%以下,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超限40%以上50%以下,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超限50%以上80%以下,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超限80%以上100%以下,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超限150%以上200以下,处15000元罚款;超限200%以上,处20000元罚款。
以上在处罚的同时,皆要实行卸载。
超速、超载的处罚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我国《交通法》对超限车辆的处罚也做了很多调整。通过对车内的人、物设置上限,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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