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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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从有限责任公司退出的方式有哪些?
1、转让本人股权;
2、对公司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3、公司解散后退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哪些权利?
《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三、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
第二百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四、股东会的职责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总的来说,股东只能通过法定方式从有限责任公司中退出股东,不能在公司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随便抽逃出资,如果抽逃出资,工商局可以对股东处抽逃出资额5%以上到50%以下的罚款。
一、一般的个人独资企业能增资吗
可以办理增资手续,只不过要分情况来判断。如果是货币增资,就去工商申请,工商会给指定银行开户,开户后把要增的货币打进去,然后找个会计师事务所写个验资报告交给工商就可以了。如果是无形资产增资,先找评估公司写评估报告,再找会计师事务所写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通常评估报告、验资报告、财产转移报告可以都交给评估公司做),写完后直接拿着报告就可以去工商增资。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年检
主要检查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经营场所是否与核准的企业名称、经营场所一致;是否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经营;投资人的姓名、住址、出资额、出资方式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增减分支机构;登记事项是否变动,有无出租、涂改、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和其他应审查的事项。提交的年检报告书及各项有关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时间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年度检验时间是每年至4月30日。
个人独资企业年度检验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一样可以办理增资手续,流程很简单,但是不同的形式所需的流程也是略有不同的。个人独资企业纳税的方式比较灵活,一般情况下可以将企业的利润按照个人所得税来纳税而不是作为企业的所得税来进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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