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新交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给谁
死亡赔偿金,是指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之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收入损害的赔偿责任。采取的是一次性支付方式,不存在继续支付的问题。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所以,只有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才能成为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主体。
一、保险是根据交警定责赔吗
保险公司赔偿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比例,也会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在额度范围内进行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车祸保险赔偿流程是什么
1、报警定责。如果双方对事故认定结果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在认定书上签字了。接下来就是正式进入保险理赔流程。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所有报案一定要在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保险公司接到理赔报案之后会安排相关人员联系车辆定损。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如果选择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一般都是修理厂跟保险公司直接结算了。
车祸中不管是造成了财物的损失还是造成人员伤亡,在所购买的保险范围内,其实都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至于最后应该怎么理赔,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操作,至于理赔的数额,往往也是与实际造成的损失与购买的保险情况挂钩,因而并不是车祸造成了多少损失,最终一定能拿到多少的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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