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孩子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吗?
可以提出离婚,一般在哺乳期的孩子都是判给母亲抚养。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三)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四)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规定,女性在怀孕、不如以及生产后的六个月时间内,男方都没有任何权利提出离婚。且离婚之后,父亲对于孩子的教育和探视权都是存在的。
一、离婚起诉期间被对方打怎么办?
去法院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威胁或者被打的话可以选择报警。起诉期间打人违法,应当给予相应行处罚,家庭**也不例外。一方以**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虐待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家庭**而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家庭**的离婚案件都是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另外,受害人还可以申请法院人身保护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首先要准备好离婚诉状。在离婚诉状中要写清楚原告、被告、性别、地址等个人信息,其次要写明起诉离婚的诉求,另外还要写明自己目前的实际情况、离婚的原因、证据等,最好准备打印版的离婚诉状。
到法院起诉,办理立案手续。起诉离婚需要起诉者携带离婚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到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办理立案手续。
2、立案审查,缴费等通知。提交相关的材料后,经法院工作人员审理后,缴纳一定的费用,将缴费票据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立案庭,等待法院通知。
3、安排开庭。法院会根据案子的申请立案和法院的事项安排,安排离婚案件的开庭时间,到时候会将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离婚诉状副本、证据等)送达给被告,同时也会通知原告领取开庭传票。
4、开庭判决。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审理一般不会判离婚,原告可以在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当事人起诉离婚,在法院审理阶段,双方的夫妻关系还在,如果被对方威胁或者殴打,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要求追究打人一方的责任,这种属于家庭**范围,受害人可以主张民事赔偿,如伤情较重,公安机关会对打人者治安处罚或者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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