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男人拖着不离婚对策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起诉离婚花多少钱
起诉离婚法院的诉讼费、起诉离婚律师费、房屋评估收费以及时间成本的计算,供打离婚官司的用户参考。
(一)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二)起诉离婚律师费
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长-济律师目前参照下面有两种方式收费: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或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长-济律师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超额累进。总之,是夫妻财产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
其二,部份风险代理。为了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
(三)房屋评估收费
如果双方对争议房屋价值存在异议,法院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双方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当事人双方在法院出示的几家评估机构中选择一家,若选择不能达成一致,则由法院组织双方抽签确定。评估机构的费用收取标准是根据房价的。
(四)时间成本
离婚所花时间因案或离婚方式而异。协议离婚在证照、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也许不到一小时就能搞定。
如果诉讼离婚或先谈判、后诉讼离婚,时间就难以确定。一般而言,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而后找律师与对方协商,长-济律师安排的时间一般会在二周左右。在此时间内,如果谈判没有进展,律师会建议到法院立案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国内离婚案件一般为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出判决。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CASE,法院可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六个月。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判离,六个月后再起诉,时间又要重新计算一回。诉讼期间,评估和鉴定所需时间都不包括在内。
我国的诉讼离婚是我国常见的民事诉讼的案件类型之一,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当十分注意相关的诉讼离婚的规定等,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精神病患者离婚后监护权的归属是什么?
一般由父母来监护,如果有子女且已成年,也可以由子女来监护。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
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能想当然判给父亲或者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同时,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所以,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三、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
(一)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二)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三)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四)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独立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我国的监护权的法规定不仅仅是针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还针对相关的精神病患者等,因此我们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注意相关的监护权的规定,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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