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不受理,说明理由;受理,进行开庭调解,审理;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诉讼的程序包括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由民事庭进行审理、向另一方发出传票、由法院进行调解、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申请离婚的诉讼程序包括三个阶段,首先是起诉阶段,应先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经过审查之后进行受理。其次是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后,原告应将起诉书送给被告并请求作出书面答辩。若被告提出不予答辩,则法院可依法判决。最后就是开庭审理阶段,双方将相关的证据及起诉状递交法庭法庭受理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理并给出相关的判决。
一、爸妈快五十岁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不管是多大年龄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其实都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做出。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要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财产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做出分割,此时可以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当然,若离婚夫妻还有共同债务没有清偿的,一般需要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清偿之后还有剩余,双方再实际对财产做出分割。通常情况下,离婚夫妻分割财产是均等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不论年龄大小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的时,需要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分割,若离婚夫妻还有共同债务没有清偿的,一般需要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清偿之后还有剩余,双方再实际对财产做出分割。通常情况下,离婚夫妻分割财产是均等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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