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另一半不想离婚怎么办?
如果另一半不愿意离婚,这时候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来离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一)夫妻一方有重婚或非法同居行为;
(二)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三)夫妻一方有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行为;
(四)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二、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的条件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而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但是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出轨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男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一、离婚另一半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
首先所有的离婚案件,法院都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准许离婚。最好是在生活中,积极的寻找和保留足够的证据。必须强调的是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有证明力,非法证据在法庭上是排除适用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而结束婚姻关系;二是诉讼离婚,即夫妻因各种原因无法达成离婚协议,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2.双方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法院通过判决,准予离婚。
3.一方要求离婚提起诉讼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符合“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4.一方失踪的,可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生活中经常会有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产生,这种时候就不能协议离婚了只能起诉离婚了。虽然无法协商离婚,但此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如果有资格的法官判决离婚,那么离婚也是可以实现的。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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