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是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是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有些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起诉了我,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其实,不必担心。现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让当事人取件,或寄法院专用邮政快件,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 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即便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有的人认为,在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官不能判决离婚。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被告一方不出庭,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的,如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表现有起诉离婚的时候,对方拒不到庭,认为不到庭就可以不用判决离婚,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要满足夫妻双方判离的条件,则可以按照规定判离,而不会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
一、有房贷的夫妻离婚程序是什么?
有房贷的夫妻一样是正常的离婚程序,可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2、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子女抚养证据、财产分割证据等。将材料提交到立案庭进行立案后,等待开庭时间,一般在开庭前,法院会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发给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开庭审理,审理后,发给判决书。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夫妻若是离婚之后有房贷的一般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经过协商之后确定如何偿还,且结婚前的个人工资、父母赠与的房产等,都是常见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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