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借条遗失他人捡到是否有效?
1、借条遗失他人捡到借条本身是有效的,但是,无意捡到的借条是不能要的,这是由于若是利用他人的借条讨债,获得不当得利后有被起诉的风险。
根据《民法典》(.01.01生效)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2、被别人捡到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有权利要债的只能是发生实际借贷关系的债权人,债权人也可以委托别人来代为要债。但无关的人就算捡到借条也没有权利要债。
另外说下借贷还钱后最好让对方写收条,出现情况也有还款证明。
二、借条丢了怎么讨债
1、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4、委托律师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
5、根据法律规定,在借贷案件中,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是否实际提供借款,由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如出借人无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且借款人不予承认的,由出借人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将会视为不存在借贷关系,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债权人在保管借条期间,有可能会不慎将借条遗失,此种情形债权人正常讨债就可以了,不必向借款人说明自己的借条已经遗失。对于债务人来说,若是非债权人拿着借条来向自己讨债,在没有向自己的债权人核实的情形下,最好是不要将欠下的钱交给讨债者。
在当下的社会,如果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会有借条存在的,所以凭借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钱,但是如果,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对于捡到的人来说,是不能够凭借捡到的借条要求对方还钱的。
一、追讨债务委托催收公司合法么?
1、只要存在合法的债务,无论让谁去讨债,都是代表债权人去催债的,都是合法的但由于催债公司催债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在我国法定诉讼时效内,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债权债务法定诉讼时效为3年,每催款一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但需要证据证明。(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一方提出,法院就会适用诉讼时效。超出诉讼时效,债务人可拒绝还款)。
2、委托催收公司追讨债务时需要签署委托合同
《民法典》(.01.01生效)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合法的催收债务的方式
1、使用法律的程序来催收债务,这种方式的催收在一定意义上最安全也最有效,但是风险依旧存在。首先在诉讼阶段时间的漫长和结果的不确定,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变化无法把握,致使在清收过程中要支付大量的额外费用,例如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等等。并且收回债款的可能性有多大和还需要支付多少费用都是无法预计的。
2、在债务纠纷中如果债务人方和债权人属于异地债务,对方的财产,资产情况查实起来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更无法做到事无巨细。还存在一个地方保护主义的因素,另外对诉讼中各阶段的保全措施也相应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3、债务在催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跟进,或者没有专业的技术和专业的催收人员一对一处理,很可能造成催收时机的错失。
4、委托专业的律师和清债机构清收债务不能很好的正确识别其专业性和合法性,致使债务没有收回,反而损失更多,给债务纠纷带来二次伤害。
在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将自己的钱借出去的一方,首先可以选择与债务人协商的方式来要求对方将钱还给自己。如果说对此协商后对方依旧没有表明自己会还款,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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