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责任认定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是实行无过错的责任原则。
无过错的责任原则是指一切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只要客观上造成损害结果,即使主观上不是故意和没有过失,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致害者无论有无主观过错,行为有无违法,排污有无超标,都不影响赔偿的责任成立,只要致害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赔偿损害即可成立。《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也确认了这一赔偿原则。
二、环境污染赔偿损失类型
污染造成财产的直接减少或灭失;损害人体健康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工资、奖金、交通费以及因受害人自行消除污染、排除危害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因污染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作赔偿,但可根据是否预见将来必然获得的财产或利益等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偿。污染损害应赔偿全部实际损失,但往往致害者的经济承受能力难以做到,目前污染损害纠纷的赔偿常常没有100%,所以赔偿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三、污染损害侵权人的责任分配
法律规定由两个以上的致害者共同造成的污染损害,应分清责任大小做相应赔偿。
分清责任的大小,可从责任单位的排污量、排放污染物的毒性对损害的作用大小等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工作实践中,笔者不主张共同责任者负连带责任原则,虽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用在行政调解处理污染损害赔偿问题上,因各责任者站在自身的利益立场上,会对责任不清纠缠不休,不利于及时解决污染纠纷。有的人民法院对这类污染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审理,也需把责任大小弄清才能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责任认定的相关内容,在实际生活中,环境污染损害往往牵涉十分广泛的区域,连累庞大的人群,往往也是群体性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就显得十分重要,我们都要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环境污染的来源主要有哪些 1、污水:生活废水、工业废水、油污及有毒物质和垃圾。 2、空气:工业尾气、汽车尾气、家庭厨房油烟、杀虫剂、新塑料制品、冰箱的氟里昂和各种垃圾、水道的气体。 3、噪声:家庭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噪声(叫卖、鞭炮、商店音响等) 4、光:可见光、激光、红外光、紫外光等。 5、食品:添加剂、人造色素及农药等。 1 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加强环境规划和生产管理;在治的方面,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利用。 2 技术和经济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3 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确定经济合理的排污标准和排放方式,尽量减少人工治理节约治理费用。 4 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产品设计、工艺和设备,实行综合利用,实现企业的环境综合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置量。 1、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应按照“物耗少、能耗少、占地少、污染少、运量少、技术密集程度高及附加值高”的原则,限制发展那些能耗大、用水多、污染大的工业。从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三方面统筹考虑,进行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结构比例的调整和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水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清洁生产是采用清洁能源、原材料、生产工艺和技术来制造清洁产品,通过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改革现有的生产工艺,积极发展新型节水技术和工艺,以降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例如采用无水印染工艺,可以消除印染废水的排放。 3、大力发展废水资源化及回用技术:通过回收废水中的有用物质,既可使之变废为宝,又可增加经济效益,还可减轻废水处理的负荷。废水经过有效净化后,可直接返回到生产工艺流程中进行重复或循环利用,如用作生产工艺用水或工业冷却水,也可用于城市建设,用作娱乐、景观用水或补充地下水;还可用于农业生产,用来灌溉农田、养鱼等。 4、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控制相关法规条例,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加大环境监督及执法力度,对那些不能够进行污染源治理或达标排放的厂矿企业,要坚决关、停、并、转。转变环境管理指导思想,从以往污染的分散治理为主转向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从末端治理为主转向全过程控制和清洁生产,从单一的浓度控制转向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从区域管理为主转向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的转变。对产生废水的污染源要严格管理,加强治理,使排放的废水达标。 5、开发污水处理的高新技术工艺,提高污水治理水平: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开发处理功能强、出水水质好、基建投资少、能耗及运行费用低、操作维护简单、处理效果稳定的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环境污染的来源主要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环境污染最主要的来源便是人类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二、环境污染防治原则
三、污染综合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