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是的。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婚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婚姻登记条例》
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和年轻人一样的,身份证、户口本、未婚(离婚或丧偶)证明。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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